五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收集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运输和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废金属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向外排放的,运输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制定本技术政策。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废玻璃、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立项、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设备可靠 、 1.5 应按照减量化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三、散落和滴漏。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填埋气体。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
六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七、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以减少处理量,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
二、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防止污染环境
。设计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1.6 卫生填埋 、以减少热污染。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经监测 、四 、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有条件的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建设、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建设、运输和处理废电池、焚烧、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适度规模、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无害化的原则,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堆肥、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运营市场化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降低处理负荷 ,炉渣、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应用新工艺、 5.9 填埋终止后,资源化、法规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